依据党章党规、宪法和监察法,根据派出机关授权,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两项职责。监督综合监督的单位领导班子及科级干部,督促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督促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主要工作职责是:推动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聚焦主责主业,突出监督重点。依规依纪依法履行监督职责,重点检查遵守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以及省市区委的决策部署,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及坚持民主集中制、选拔任用干部、加强作风建设等情况,督促监督部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确保党中央政令畅通。加强对监督部门本级机关和直属单位的监督,紧盯“关键少数”,及时处置巡视巡察反馈的问题线索,加强信访检查、执纪检查、案件检查,实现思想教育、政策感化、纪法震慑相结合。督促指导监督部门党组(党委)综合运用各种问责方式,追究失职失责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的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加强对监督部门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情况的监督检查,针对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区委决策部署不力,管党治党宽松软,“四风”和腐败问题多发频发,选人用人失察,任用干部连续出现问题,巡视巡察整改不力等方面问题,提出问责建议。依法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加强监察监督,推动监督部门对公职人员开展廉政教育,对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监督部门领导班子成员及区管干部涉嫌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问题,及时向区纪委监委报告。
依据党章党规、宪法和监察法,根据派出机关授权,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两项职责。监督综合监督的单位领导班子及科级干部,督促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督促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主要工作职责是:推动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聚焦主责主业,突出监督重点。依规依纪依法履行监督职责,重点检查遵守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以及省市区委的决策部署,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及坚持民主集中制、选拔任用干部、加强作风建设等情况,督促监督部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确保党中央政令畅通。加强对监督部门本级机关和直属单位的监督,紧盯“关键少数”,及时处置巡视巡察反馈的问题线索,加强信访检查、执纪检查、案件检查,实现思想教育、政策感化、纪法震慑相结合。督促指导监督部门党组(党委)综合运用各种问责方式,追究失职失责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的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加强对监督部门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情况的监督检查,针对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区委决策部署不力,管党治党宽松软,“四风”和腐败问题多发频发,选人用人失察,任用干部连续出现问题,巡视巡察整改不力等方面问题,提出问责建议。依法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加强监察监督,推动监督部门对公职人员开展廉政教育,对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监督部门领导班子成员及区管干部涉嫌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问题,及时向区纪委监委报告。
依据党章党规、宪法和监察法,根据派出机关授权,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两项职责。监督综合监督的单位领导班子及科级干部,督促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督促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主要工作职责是:推动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聚焦主责主业,突出监督重点。依规依纪依法履行监督职责,重点检查遵守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以及省市区委的决策部署,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及坚持民主集中制、选拔任用干部、加强作风建设等情况,督促监督部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确保党中央政令畅通。加强对监督部门本级机关和直属单位的监督,紧盯“关键少数”,及时处置巡视巡察反馈的问题线索,加强信访检查、执纪检查、案件检查,实现思想教育、政策感化、纪法震慑相结合。督促指导监督部门党组(党委)综合运用各种问责方式,追究失职失责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的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加强对监督部门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情况的监督检查,针对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区委决策部署不力,管党治党宽松软,“四风”和腐败问题多发频发,选人用人失察,任用干部连续出现问题,巡视巡察整改不力等方面问题,提出问责建议。依法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加强监察监督,推动监督部门对公职人员开展廉政教育,对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监督部门领导班子成员及区管干部涉嫌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问题,及时向区纪委监委报告。
依据党章党规、宪法和监察法,根据派出机关授权,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两项职责。监督综合监督的单位领导班子及科级干部,督促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督促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主要工作职责是:推动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聚焦主责主业,突出监督重点。依规依纪依法履行监督职责,重点检查遵守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以及省市区委的决策部署,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及坚持民主集中制、选拔任用干部、加强作风建设等情况,督促监督部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确保党中央政令畅通。加强对监督部门本级机关和直属单位的监督,紧盯“关键少数”,及时处置巡视巡察反馈的问题线索,加强信访检查、执纪检查、案件检查,实现思想教育、政策感化、纪法震慑相结合。督促指导监督部门党组(党委)综合运用各种问责方式,追究失职失责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的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加强对监督部门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情况的监督检查,针对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区委决策部署不力,管党治党宽松软,“四风”和腐败问题多发频发,选人用人失察,任用干部连续出现问题,巡视巡察整改不力等方面问题,提出问责建议。依法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加强监察监督,推动监督部门对公职人员开展廉政教育,对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监督部门领导班子成员及区管干部涉嫌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问题,及时向区纪委监委报告。
依据党章党规、宪法和监察法,根据派出机关授权,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两项职责。监督综合监督的单位领导班子及科级干部,督促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督促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主要工作职责是:推动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聚焦主责主业,突出监督重点。依规依纪依法履行监督职责,重点检查遵守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以及省市区委的决策部署,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及坚持民主集中制、选拔任用干部、加强作风建设等情况,督促监督部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确保党中央政令畅通。加强对监督部门本级机关和直属单位的监督,紧盯“关键少数”,及时处置巡视巡察反馈的问题线索,加强信访检查、执纪检查、案件检查,实现思想教育、政策感化、纪法震慑相结合。督促指导监督部门党组(党委)综合运用各种问责方式,追究失职失责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的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加强对监督部门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情况的监督检查,针对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区委决策部署不力,管党治党宽松软,“四风”和腐败问题多发频发,选人用人失察,任用干部连续出现问题,巡视巡察整改不力等方面问题,提出问责建议。依法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加强监察监督,推动监督部门对公职人员开展廉政教育,对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监督部门领导班子成员及区管干部涉嫌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问题,及时向区纪委监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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