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抚宁区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1-03-25 16:04:18 阅读量:895
为进一步巩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成果,持续传导正风肃纪压力,坚决遏制“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充分发挥典型案例警示震慑作用,现通报1起我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抚宁区大新寨镇牛兰甸村副主任马红文违规操办“乔迁宴”问题。2020年9月,马红文违规操办“乔迁宴”18桌并收受了与其无亲属关系的本村25名村民和外村11名朋友礼金共计9300元。2020年12月,马红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规收取的礼金全部予以退还。
以上问题表明,在当前正风肃纪的高压态势下,仍有少数党员干部纪律和规矩意识淡薄,心存侥幸,有恃无恐,顶风违纪。对上述问题的严肃查处,彰显了区委纠治“四风”的坚定决心和鲜明态度,释放了一寸不让、动辄则咎、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
全区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一定要从典型案例中汲取深刻教训,切实提高警惕,强化自我约束,自觉抵制歪风邪气。各级党组织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保持政治定力,强化政治担当,认真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和主体责任,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严肃的政治任务,层层传导压力,推动责任落实,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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