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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秦皇岛市抚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抚宁区委巡察办 发布时间:2020-12-04 18:46:55 阅读量:1276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 2019年4月1日至4月26日,十二届市委第六轮山海关区委联动巡察组于对抚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开展了常规巡察。6月20日,山海关区委联动巡察组向中共秦皇岛市抚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关于党的政治建设方面

关于“四个意识树得不牢”问题

1.针对巡察组指出的“大局意识不强。班子成员的主要工作重心仍然集中在自己的分管领域及部门,对其他领域或涉及全局的问题关注较少”问题,局领导班子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强化沟通,站在全局的高度统一安排部署各项工作。(1)制定并实行了班子周例会制度,每周一班子成员对上周工作进行总结、交流,对当周工作进行安排部署。(2)班子成员对分管业务进行交流学习,相互沟通借鉴。(3)对全系统各项工作,局班子集体研究部署。

2.针对巡察组指出的“政治理论学习形式化。单位‘一把手’对政治理论学习重视程度不够。未将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与人社工作相结合,工作循规蹈矩,缺乏创新精神,对新知识、新政策学习了解程度不够,存在‘吃老本’现象”问题,严格执行理论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和“机关学习日”制度;中心组成员坚持党组会、班子会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将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来抓。(1)由“一把手”对政治理论学习计划亲自审签,对学习内容严格把关。(2)在全系统开展了“落实十九大精神,我为人社献一策”主题活动,在全体干部职工中发放调查问卷,广泛征集人社工作意见建议,共征集意见建议60余条。(3)开展“人社知识大讲堂”,由各业务股室负责人讲解人社业务新政策、新知识。(4)在全系统开展了人社窗口单位业务技能练兵比武活动,推进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与人社工作相结合,以比促练,以练促用,营造人人学政策、钻业务、练技能、强服务的良好氛围,我局职工全员参加了练兵活动,部分同志在全省的比武竞赛中取得了较好的名次。

3.针对巡察组指出的“服务群众观念不强。作为民生服务局,服务百姓,服务基层意识不强,到工作一线干部职工群众中开展调研,了解解决实际问题不主动不深入,存在重形式、轻实效的现象”问题,(1)领导干部带头每季度3次深入到企业、农村和服务对象,面对面征求对人社工作的意见和需求,解决实际问题。(2)在区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大厅及各窗口单位设置意见箱,广泛征求群众意见,改进和提升服务质量。(3)每半年对重点企业、创业园区等服务对象发放调查问卷,征集对就业、社保、劳动关系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整改以来,已经先后到农村、建筑行业企业等单位进行调研走访,到30多家企业开展了送政策上门等服务,受到了企业的欢迎。

关于“党的领导弱化”问题

4.针对巡察组指出的“党政联席会议代替党组会议决策。弱化党组领导核心作用”问题,(1)对《局党组议事规则》进行了补充完善,并严格遵照执行。(2)对重大问题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三重一大”事项由党组会集体研究决定。(3)严格区分局长议事会和党组会会议内容,严格杜绝以局长议事会代替党组会。

5.针对巡察组指出的“重业务轻党建。党组会与局务会混淆,会议记录未区分;研究具体业务多,党建工作少有学习安排部署。在一定程度上弱化党的领导。”问题,(1)局党组切实加强对党建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党组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亲自安排部署党建工作,明确专人具体负责党建工作。(2)规范会议记录,严格区分局党组会与局务会,做到分别记录分类归档。(3)按照上级工作部署及时安排调整本单位学习内容和学习重点,每季度召开会议研究党建工作,党组书记带头开展了讲党课活动。

6. 针对巡察组指出的“未执行末位表态制度。民主集中制落实不到位,会议中主要领导先表态,做指示,未严格执行书记末位表态制度。”问题,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在局党组会上,“一把手”在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末位进行表态。

(二)关于党的思想建设方面

关于“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深不透”问题

7. 针对巡察组指出的“对十九大精神的学习自觉性不强,学习形式比较单一,学习深入推进不够平衡。”问题,(1)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双周学习的“机关学习日”制度,加强对机关干部的培训教育,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学习的自觉性。(2)通过领导讲党课、微信群推送、收看宣传教育片、开展交流座谈等方式丰富学习内容和形式。开展了多次以“解放思想大讨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等为主题的答题活动。(3)全系统统一制定理论学习计划,做到步调一致,全局“一盘棋”。

8.针对巡察组指出的“主要领导对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习贯彻不够重视,对学习效果不闻不问。”问题,(1)注重思想引领,“一把手”带头学、带头讲、带头结合实际干,带领全局更加自觉地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推动工作。相关责任领导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进行自我批评。(2)在局机关和各下属单位成立了督导检查小组,每季度抽查党员干部理论学习笔记,对检查结果进行公示,对检查不合格人员在全局进行通报。(3)开展学习强国挑战答题活动,全系统90余人参加挑战答题,经过3轮比赛,最终决出一、二、三等奖,对成绩优秀人员给予表彰,大大提升了党员干部学习热情,显著增强了学习效果。

关于“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落实不严不实问题。

9. 针对巡察组指出的“在局党组制定的《实施意见》中,结合实际工作抓落实提的少,没有具有单位特色的落实举措,落实方法等同于党内普通活动的开展,教育效果不明显。”问题,(1)开展以“人社服务进社区”为主题的党日活动,深入到街道社区开展人社政策宣传志愿服务活动。(2)积极打造“和谐人社惠民先锋”党建品牌,在区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大厅和各业务经办窗口设立党员示范岗服务窗口。(3)丰富党内活动形式,在每月第一个周六固定党员活动日及“春风行动”、“企业招聘周”等活动现场开展党员志愿服务活动。

10. 针对巡察组指出的“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深入,思想建设流于形式,部分党员参与专题讨论走过场问题,并未真正入脑入心。”问题,(1)继续保持“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每季度各支部召开一次党员大会,始终围绕学党规党章、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确定会议主题。(2) 利用“学习强国”、河北干部网络学院等平台加强思想教育,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明确管理员对学习情况进行监测,及时进行提醒、督导和反馈。(3)各支部每半年召开一次组织生活会,会上每位党员结合自身实际进行主题交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关于“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方面”问题

11.针对巡察组指出的“忽视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性。未按照领导班子考核要求,对意识形态工作进行汇报,领导班子总结中缺少意识形态工作落实执行情况。2016年至2018年度均未汇报总结”问题,将意识形态工作列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意识形态领域的重大情况并提出建设性意见,每年召开2次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每半年向上级党委汇报1次意识形态工作。

12.针对巡察组指出的“中心组学习记录未按要求落实”问题,(1)严格规范中心组学习档案,明确专人负责会议签到、手工记录。(2)规范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落实“一把手”审批制度,确保理论中心组学习有方案、有审批、有计划、有内容。(3)每次理论中心组学习会后,除涉密等不宜公开的内容外,在全系统下发内部简报,加强宣传报导。

(三)关于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关于“选人用人制度执行不严格”问题

13.针对巡察组指出的“选人用人会议走形式。程序不规范,人事任免事项进行会议研究时,议定人事任免时对推荐、考核、公示等情况均未上会研究,也未进行讨论,以会议通报代替讨论议定决策过程”问题,严格把好民主推荐关、考核考察关、任前公示关、党组会讨论决定关、任命关五个“关口”,做到坚持程序一步不少、履行程序一步不错、执行程序一步不让,切实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同时引入区委组织部“领导干部政治素质考察正反向测评”工作机制,加强对干部政治素质方面的考察把关。

14. 针对巡察组指出的“混岗混编问题依然存在”问题,从医保中心借调1名工作人员已退回原单位工作。严格执行机关单位使用人员的有关规定,杜绝工作人员混岗混编。

(四)关于党的作风建设方面

关于“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问题

15. 针对巡察组指出的“财务管理不规范。财务报销资料不齐全,信息填写不完整。”问题,(1)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制度,规范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收支业务管理,建立严格的经费报支制度,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报支业务。(2)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规定,所有公务接待必须严格履行事前审批手续,严控接待标准和范围,确保公务接待费用规范使用。规范和加强工会经费使用,严禁超范围超标准开支工会经费,严禁行政列支事项转到工会账户列支,同时履行好审批和报支人签字手续。(3)成立检查小组,对机关和下属单位进行一次全面清理检查,纠正存在的问题。(4)责任领导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做自我批评,责任人做书面检查,由主管领导进行批评教育。

16. 针对巡察组指出的“有的报销科目混乱。”问题,(1)严格遵守会计制度,报销环节严格把关。(2)加强工作人员业务培训,提高业务水平。(3)由各单位财务人员组成检查小组,每季度开展一次账目检查。(4)责任领导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做自我批评,责任人做书面检查,由主管领导进行批评教育。

关于“形式主义不同程度上依然存在”问题

17. 针对山海关区委联动巡察组指出的“形式主义不同程度上依然存在”问题,(1)局党组书记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进行自我批评,相关人员做出书面检查,由主管领导进行谈话,批评教育。(2)全局及下属单位对相关文件资料进行一次全面的自查,纠正问题。同时加强对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防止今后类似问题的发生。(3)每半年对机关及下属各单位文书档案资料进行抽查。

(五)关于党的纪律建设方面

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认真、不严肃”问题

18.针对巡察组指出的“党内政治生活方式方法单一,缺乏创新,组织活动流于形式;存在好人主义,民主生活会上的批评与自我批评不够深刻”问题,(1)通过讲党课、收看党史教育片、参观红色教育基地等形式丰富党内政治生活,创新组织活动形式。(2) 加强民主生活会会前准备,广泛征求群众意见,深入开展谈心谈话,严格发言材料审核把关,执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民主生活会上交流发言只批评,不表扬,直面问题,坚持刀刃向内,治病去疾。(3)严肃党内组织生活,局主要领导以身作则,提高认识,认真学习,带头做好表率,形成“头雁效应”。

(六)关于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方面

关于“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

19.针对巡察组指出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压力传导不到位,有上紧下松,外紧内松的情况;领导班子成员对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没有做到高标准、严要求;从未专题研究过《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方案》”问题,(1)坚持“一把手”负总责亲自抓,其他班子成员对分管部门具体负责,各下属单位及股室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明确责任,层层传导压力。(2)领导班子对分管部门负责人实行月谈话制度,对从严治党工作进行检查、调度,高标准严要求,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适时进行提醒。(3) 领导班子带头认真学习贯彻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部署要求,每季度召开1次党组会研究部署调度全面从严治党工作。

20.针对巡察组指出的“局党组警示教育工作未执行到位,系统内较少开展政治性警示教育活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履责类别单一,多为谈话类”问题,(1)每半年开展1次政治性警示教育活动,以查处的违纪案件和典型案例为鉴,教育和警示广大党员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筑牢思想防线。(2)严格执行党员干部述责述廉评议。(3)通过开展主体责任调研,制做党风廉政教育展板、LED显示屏等多种方式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21. 针对巡察组指出的“局班子对信访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够,对信访件的处理不够认真负责,关于保险、养老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涉及政策宣传普及不到位,导致群众理解上存在偏差,同一类信访问题时有发生”问题,(1)在周例会上对信访工作进行专题调度,明确专人对信访问题跟踪负责。(2)建立回访制度,向信访人做好政策解释工作。(3)针对关注度高的热点问题,制作宣传单、明白纸,摆放在区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大厅和各服务窗口显著位置方便群众取阅,同时设置咨询服务台,加强政策宣传。(4)开展“人社政策进社区”活动,就群众关注的养老保险、就业、劳动保障等政策深入社区进行宣传宣讲。(5)制定执行信访工作《首访责任制》,强化信访工作跟踪问效。

关于“监督责任有待进一步加强”问题

22.针对巡察组指出的“部分领导干部对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重大责任认识不深刻,责任感、使命感不强,一些党员干部认为,监督只是纪委的事,与其他人和其他组织没有任何关系”问题,(1)局党组书记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严格落实“四个亲自”,每半年主持召开1次党组会议专题学习研究部署全面从严治党工作。(2)各班子成员每季度在分管单位和部门开展警示教育,就典型案例进行分析,以案说法,引以为戒。(3)实行责任倒查机制,对出现的任何问题,进行责任倒查,追责问责。

23.针对巡察组指出的“风险防控体系不健全,对风险岗位的防控措施缺乏针对性,抓早抓小功夫不够”问题,(1)加强社保基金管理,认真抓好全面取消现金业务、手工办理及社银人工报盘三项业务工作,减少社保基金跑冒滴漏,堵塞社保基金管理风险漏洞。(2)推进所有险种社会保险待遇社银联网发放。(3)运用智能监管平台及大数据平台,对平台中出现的重复领取和死亡冒领保险金等疑点信息进行比对,发现属实的立即追回,避免社保基金的流失,确保社保基金安全平稳运行。

24.针对巡察组指出的“对党风廉政建设部署多、监督少,对党员干部日常监督的方法不多,手段缺乏,“四种形态”运用不充分”问题,(1)在机关党委设置专职副书记,成立党办,加强党内监督职能,建立健全党内监督长效机制。(2)在局机关及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设置了举报箱,接受群众监督举报;设立监督举报电话7129185,24小时接受电话监督举报。(3)充分运用“四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开展经常性纪律教育,把党章党规党纪作为党员干部理论学习必学内容,做到知纪明纪守纪。

(七)关于巡视巡察整改方面

关于“‘回头看’专项行动整改工作被动应付、浮于表面”问题

25.针对巡察组指出的“‘回头看’专项行动整改工作被动应付、浮于表面”问题,行政许可清单在局政务公开栏公示,公示资料、图片存档。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征求意见时间为2个月(自2019年8月20日至10月19日)。联系方式:电话7129185(工作时间);邮政信箱:抚宁区金山大街2号秦皇岛市抚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邮政编码:066300;电子邮箱:fnrlj@126.com。

 

                                                                                                                                             中共秦皇岛市抚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

                                                                                                                                                                   2019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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