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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秦皇岛市抚宁区骊城街道工委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抚宁区委巡察办 发布时间:2020-12-04 18:48:04 阅读量:756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9年4月1日到4月26日,十二届市委山海关区委联动巡察组对抚宁区骊城街道工委进行了巡察。6月20日,山海关区委联动巡察组向骊城街道工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已完成整改的34个问题

(一)关于党的政治建设方面

关于“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市工作要求”问题。

1.针对十二届市委第六轮山海关区委联动巡察组指出的“缺乏大局意识,班子成员之间工作配合不够。一些领导干部主要工作重心仍然集中在自己的分管领域及部门,对其他领域或涉及全局的问题关注较少”问题,街道工委高度重视,一是落实“工委会党政班子会第一议题固化为学习”的制度,突出“四个意识”学习教育,提高一把手抓班子带队伍的能力,增强班子成员党性修养,强化班子成员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意识;二是认真召开民主生活会。7月6日,街道工委召开民主生活会,客观剖析查找原因,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提高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对相关巡察整改问题责任领导进行责任认领;三是召开骊城街道工委巡察整改工作会议,研究十二届市委第六轮山海关区委联动巡察反馈意见落实整改工作,推动巡察整改工作向纵深发展;会上研究完善了《骊城街道工委骊城街道办事处议事规则》和《骊城街道工委骊城街道办事处机关干部包社区制度》,街道工委将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加强工作调度,围绕街道全局工作拓宽工作内容,调动班子成员的积极性,增强班子成员整体工作合力和相互之间协调配合。四是加强学习,7月19日,工委会前学习了毛泽东的《党委会的工作方法》、中国共产党新闻网的文章《习近平的“我将无我 不负人民” 诠释了一种新境界》。

2.针对十二届市委第六轮山海关区委联动巡察组指出的“个别领导班子之间沟通不够,影响了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问题,一是责任领导在专题民主生活会上深刻检讨,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并要求相关责任人作深刻检查;二是加强班子成员管理和教育,纠正思想偏差,加大对班子成员履职尽责的工作调度,阶段问效,将工作精力聚焦到街道中心工作上来,确保各项工作得到顺利开展。7月19日,工委会前学习了党委会的工作方法、习近平的“我将无我 不负人民”诠释了一种新境界;7月22日,组织开展了党委会的工作方法、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学习活动;组织机关全体干部学习市委《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若干措施》;三是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会前沟通协商,会上集体研究,真正达到相互理解、相互支持、增强合力的目的。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重大事项坚持会前沟通协商,会上集体研究,真正达到相互理解、相互支持、增强合力的目的;四是经常开展谈心谈话活动,每月不少于一次。

3.针对十二届市委第六轮山海关区委联动巡察组指出的“个别班子成员党性修养不够。存在好人主义,不敢坚持原则”问题,一是班子成员在民主生活会上,对存在问题进行了深刻剖析,开展批评红脸出汗,工委书记对班子成员个人剖析材料审核把关;二是完善了《骊城街道工委骊城街道办事处机关学习管理制度》,将学习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任务,坚持班子成员带头学,带头讲,带头结合实际干,真正学深学透;三是按照上级关于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和要求,加大学习频次和力度,加强党性锻炼,提高党性修养。7月5日,组织机关全体干部学习了关于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工作意见;7月12日,组织机关干部学习了王东峰在河北省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8周年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7月18日,组织机关全体干部学习了关于印发《关于实行党员干部组织参加宴请活动报备的规定》;7月24日,组织机关全体干部学习了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8月6日,骊城街道工委会会前学习了毛主席的《反对自由主义》;四是开展经常性谈心谈话活动,每月不少于一次。

4.针对十二届市委第六轮山海关区委联动巡察组指出的“扫黑除恶专项工作贯彻落实不彻底。2018年7月19日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谈心谈话活动记录单与当天领导干部工作日志记录情况不符,存在造假嫌疑”问题,一是按照扫黑除恶专项工作上级决策部署,狠抓工作落实;二是街道工委组织班子成员进行了工作日志记录办法的学习,规范记录内容,做到及时准确;三是工委书记坚持每月调阅班子成员工作日志,防止类似问题发生。

关于“党的领导弱化,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

1.针对十二届市委第六轮山海关区委联动巡察组指出的“以党政联席会议代替党工委会议。未专门召开过党工委会议,在党政联席会上讨论发展党员及有关工作人员违纪”问题,一是责任领导在专题民主生活会上进行自我批评;二是加强街道党工委的领导,严格执行《街道工委办事处议事规则》,根据会议内容,确定会议形式,规范会议议题,确定专人记录。

2.针对十二届市委第六轮山海关区委联动巡察组指出的“党组议事规则、决策程序执行不规范,存在‘一言堂’现象。会议记录中显示在申报优秀基层党组织时,有的班子成员提出不同意见,原工委书记没有经过民主议定直接予以否决”问题,一是按照《街道工委办事处议事规则》,规范会议流程,重大事项坚持会前沟通,会上逐人发言,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二是对于有不同意见的情况严格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进行决策,并严格会议记录;三是责任领导在专题民主生活会上进行自我批评深刻检讨。

(二)关于党的思想建设方面  

关于“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深不透”问题。

1.针对十二届市委第六轮山海关区委联动巡察组指出的“学习态度不认真。学习记录本均用A4纸简单代替,没有正式记录本,且记录笔迹不工整”问题,一是制定2019年学习计划,并严格按照《机关学习管理制度》组织学习活动;二是工委统一印制学习记录本,严格落实中心组学习制度,做到记录工整;三是每季度组织对学习记录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针对十二届市委第六轮山海关区委联动巡察组指出的“学习笔记与工作日志不相符,中心组学习活动未出现班子成员工作日志记录中”问题,一是班子成员对2019年工作日志自查整改;二是组织班子成员学习工作日志记录办法,规范记录内容,做到记录及时准确;三是工委书记坚持每月对班子成员工作日志进行阅批。

3.针对十二届市委第六轮山海关区委联动巡察组指出的“召开的中心组学习活动程序步骤不规范。2016年、2017年和2018年度中心组学习记录无参会人员签到,均由同一人代签”问题,一是认真执行区委关于理论中心组学习的相关制度和要求,规范学习程序,明确学习内容;二是严格执行《机关学习管理制度》,杜绝此类问题发生;三是7月22日,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就《党委会的工作方法》、《党政领导干部考核条例》集中学习研讨,并依次发言,谈体会。

4.针对十二届市委第六轮山海关区委联动巡察组指出的“个别会议记录未如实填写,存在弄虚作假问题。如:记录人均为孙晓杰,但笔迹明显不同”问题,一是相关责任人作出书面检查;二是7月19日,制定了《工委(扩大)及行政办公会等会议记录制度》,会议记录安排专人负责,确保记录规范;三是7月29日,组织骊城街道党政综合办会议记录人员进行培训,提高业务水平,严格规范记录。

关于“‘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

1.针对十二届市委第六轮山海关区委联动巡察组指出的”学习教育重视不够。缺乏主动性,有流于形式、走过场现象”问题,一是落实工委书记主体责任,将“两学一做”作为机关学习、理论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二是责任领导在民主生活会上进行自我批评;三是在集中学习的基础上,邀请党校张翠华老师于7月24日到街道讲党课;8月9日,组织机关干部收看学习专题片,丰富学习教育形式,并进行学习内容测试,提高学习效果。

2.针对十二届市委第六轮山海关区委联动巡察组指出的“教育效果不明显。在骊城街道党工委贯彻落实省委巡视整改学习资料中,学习《党章》的照片中,电子滚动屏中标明的学习会议标题是《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问题,一是责任领导在民主生活会上进行自我批评;二是“七一”期间,骊城街道各支部分别开展了支部书记讲党课、重温入党誓词、党员志愿服务、慰问困难党员等系列主题活动,推动“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落实;三是规范活动档案管理,注意相关资料留存。

关于“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问题。

1.针对十二届市委第六轮山海关区委联动巡察组指出的“对意识形态工作抓得不够。2016年度和2017年度班子总结中,没有对意识形态工作进行总结”问题,一是将意识形态工作列入街道工委工作要点,并作为班子总结、专题民主生活会的重要内容;二是街道工委每半年研究部署1次意识形态领域工作、每半年向区委汇报1次意识形态工作。

2.针对十二届市委第六轮山海关区委联动巡察组指出的“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2016年和2017年度党政联席会议记录中,未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问题,一是加强意识形态工作学习教育,提高工作认识;二是落实工委书记主体责任,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的实施方案》,召开专题会议,进一步强化重视压实责任;三是责任领导在民主生活会上进行自我批评。

3.针对十二届市委第六轮山海关区委联动巡察组指出的“个别班子成员理论修养有待于提高”问题,一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严肃批评,并要求其作出深刻检查;二是加强班子素质教育,增强“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素养;三是开展警示教育,规范个人行为,倡导文明上网。

(三)关于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关于“基层党组织存在一定程度的软弱涣散,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明显”问题。

1.针对市委第六轮山海关区委联动巡察组指出的“支部制度建设执行不充分。支部手册内容记录不完整,部分内容缺失”问题,一是街道各支部对相关制度执行情况进行自查整改,并上报自查报告,同时召开支委会议,开展自我批评;二是7月17日对社区书记及主管党务的社区干部进行《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知识培训;三是8月20日召开党建工作会议,规范相关制度落实。

2.针对市委第六轮山海关区委联动巡察组指出的“骊城街道党支部工作手册填写不规范,普遍存在与会党员签名由一人统一填写的代签问题”问题,一是7月17日街道工委制定印发了《党支部使用手册管理办法》,并要求各党支部对工作手册填写情况进行自查自纠;二是8月14日,工委对支部的党支部工作手册进行检查,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三是街道工委每季度对支部手册抽查一次,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并严肃追责,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3.针对市委第六轮山海关区委联动巡察组指出的“发展党员程序不严格。会议记录显示,2016年3月,对确定预备党员及预备党员转正式党员中,只是简单记录下大家是否有意见,未按照规定程序进行”问题,一是7月17日骊城街道工委组织各支部书记、党务工作人员开展了党务工作培训会,会上学习了《党支部工作手册使用管理办法》、发展党员工作程序等内容;二是严格执行《会议记录制度》,做到会议记录规范;三是各支部对发展党员情况进行自查,上交自查报告,并针对自查情况召开支委会进行批评与自我批评;四是每半年街道工委对各支部发展党员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支部违纪进行约谈,根据情况进行问责。

关于“选人用人制度执行不严格”问题。

1.针对市委第六轮山海关区委联动巡察组指出的“违反‘四个不直接分管的规定’。骊城街道办事处2017年和2019年党政领导班子分工中街道办事处主任直接分管财务”的问题,一是责任领导在民主生活会上进行自我批评认领责任;二是街道工委于7月19日召开街道工委会重新调整班子分工,严格落实“四个不直接分管”规定,由主管机关的街道副职直接分管财务。

2.针对市委第六轮山海关区委联动巡察组指出的“超编问题突出。“三定方案”中核定事业编制20人,实有事业编制29人,超出原定编制数9人”问题,2018年2月区委组织部成立乡镇事业服务中心,目前街道自筹事业17人,占用乡镇事业服务中心编制。

(四)关于党的作风建设方面

关于“内部管理不严格”方面。

1.针对市委第六轮山海关区委联动巡察组指出的”加油卡使用存在廉政风险。骊城街道办事处加油卡的管理比较松散,加油卡由办公室负责管理,在加油卡充值及使用的过程中,办公室均无相关记录,存在一定的廉政风险”问题,一是完善内控机制,7月5日骊城街道制定了《机关车辆管理制度》;二是制作了《加油卡使用登记表》,认真落实派车单制度,加油卡由专人管理,制订加油记录本,记录油卡充值、加油时间、数量、人员、目的地等相关信息。

关于“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够坚决”问题。

1.针对市委第六轮山海关区委联动巡察组指出的“存在违规报销问题。2016年3月,以个人家庭补名义报销餐饮票据。2018年12月,差旅费报销 ‘焙烤食品*小食品’”问题,一是街道于6月21日对存在问题进行核实整改,相关责任人说明情况并作出书面检查;二是街道于6月28日完善了《机关财务管理规定》;三是对2019年报销票据和会计科目进行全面自查,化解财务风险。

2.针对市委第六轮山海关区委联动巡察组指出的“入账票据时间跨度较长。报销不规范,2018年11月,后附的加油票日期从2018年6月至2018年11月,跨度近半年”问题,一是相关责任人写出情况说明并作书面检查;二是组织机关同志集中学习财务管理规定,规范财务报销行为;三是严格执行《机关财务管理规定》,坚持“一事一报”原则,严格报销时限。

3.针对市委第六轮山海关区委联动巡察组指出的“整改问题不落实。2017年11月,抚宁区审计局对骊城街道办事处进行审计时发现,‘村改居’账务实行街道代管,要求其进行整改,截至这次联动巡察结束时,此问题仍未整改”问题,一是街道于6月18日,按照审计整改要求,将涉及问题的“村改居”定期存单全部按照规定改为活期;二是相关责任人说明情况并作书面检查;三是每半年对“村改居”账务进行一次自查,坚决杜绝此类问题发生。

关于“文风不实,形式主义问题突出”问题。

1.针对市委第六轮山海关区委联动巡察组指出的“述职述廉报告雷同。有的班子成员2017、2018年度述职述廉报告有部分雷同,并未认真思考总结本年度个人的工作、思想、学习等方面情况”问题,一是街道于7月16日,组织班子成员对前两年述职述廉进行自查,并进行戒勉,要求作书面检查;二是每年班子成员述职述廉报告由街道工委书记审核把关,并在街道公开栏进行公示,防止类似问题发生。

2.针对市委第六轮山海关区委联动巡察组指出的“学习活动流于形式。骊城街道办事处党工委学习记录中显示分别对《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中国共产党巡视条例》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组织学习,但资料中学习照片高度雷同”问题,一是严格执行《机关学习管理制度》,规范学习程序,明确学习内容;二是对2019年学习计划进行调整,充实丰富学习活动形式,注重留存学习档案资料;三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五)关于党的纪律建设方面

关于“‘四种形态’运用不充分”问题

  1. 针对市委第六轮山海关区委联动巡察组指出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不力。2017年抚宁区审计局对骊城街道办事处进行审计,发现并提出了问题。抚宁区骊城街道办事处对存在的有关问题虽已进行整改,但没有合理运用‘四种形态’,对有关人员未进行追责问责,对发现的问题未及时进行警示教育”问题,一是严格落实街道工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按照主体责任清单逐项抓好落实;二是对2017年的审计报告整改工作进行“回头看”,对未整改的及时整改到位;三是相关责任人说明情况并作出书面检查。

    关于“抓早抓小功夫不够”问题。

    1.针对市委第六轮山海关区委联动巡察组指出的“第一、第二种形态运用不到位”问题,一是严格执行《党支部手册管理办法》,规范党支部手册管理;二是组织人员每季度调阅支部手册一次,发现问题及时通报,支部手册年底由街道组织部收回保管;三是骊城街道工委于8月2日对党支部手册丢失情况进行通报,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谈心提醒。

    (六)关于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方面

    关于“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问题。

    1.针对市委第六轮山海关区委联动巡察组指出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压力传导不到位。有上紧下松,外紧内松的情况,2016年以来未专题研究过党风廉政建设及部署落实等相关工作”问题,一是将廉政和警示教育列入工委中心组和机关学习计划,认真落实党内监督有关制度;二是责任领导在民主生活会上进行自我批评认领责任;三是8月1日,街道工委组织召开了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会上研究部署了2019年下半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听取了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落实情况报告,认真落实好工委书记主体责任;四是8月16日,工委书记与班子成员、社区书记之间进行了廉政谈话。

    2.针对市委第六轮山海关区委联动巡察组指出的“警示教育缺失。2016年以来骊城街道办事处党工委从未开展过警示教育,对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和拒腐防变的能力疏于教育引导”问题,一是认真执行会议记录制度,注意会议档案留存,对相关责任人员提出批评;二是责任领导在民主生活会上进行自我批评认领责任;三是街道工委于8月16日,开展了党风廉政警示教育活动,采取通报反面典型案例、收看廉洁自律专题片、法律法规知识测试等多种形式,认真做好警示教育工作。

    关于“履行监督责任不到位”问题。

    1.针对市委第六轮山海关区委联动巡察组指出的“认识不深刻。部分领导干部对纪委在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中的重大责任认识不深刻,责任感、使命感不强,一些党员干部认为,监督只是纪委的事,与其他人和其他组织没有任何关系”问题,一是7月6日,班子成员在民主生活会上开展对照检查,查摆问题并进行自我批评,提高履行主体责任意识;二是班子成员每半年汇报一次履行主体责任情况;三是班子成员按照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逐项抓好落实,开展与分管部门负责同志廉政谈话,每年不少于一次。

    2.针对市委第六轮山海关区委联动巡察组指出的“监督执纪不严。日常监督不到位。对日常在岗及值班等情况检查次数少,缺乏考勤等相关记录,对党员干部日常监督的方式方法不多,手段缺乏,对违规违纪问题通报曝光力度不够,震慑力不强”问题,一是街道于7月19日,完善《骊城街道机关工作制度》,并认真执行,开展有针对性的警示教育;二是加强机关干部作风建设,街道工委对工作纪律进行严格督查,每月不少于2次,对违规违纪的行为进行严格查处;三是通过设立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等形式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调查处置并进行通报。

    (七)关于巡视巡察整改方面

    关于“落实巡视整改工作不够深入”问题。

    1.针对市委第六轮山海关区委联动巡察组指出的“个人对照材料内容不充分。巡视整改工作浮于表面,敷衍应付。2018年巡视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个人对照材料内容不充分,对出现问题剖析不深刻”问题,一是所有班子成员在民主生活会上对2018年巡视整改个人对照检查材料内容不充分问题深刻检讨,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二是认真落实民主生活会相关要求,针对巡察反馈问题照单全收,认领责任,深刻剖析,认真制定整改措施。

    2.针对市委第六轮山海关区委联动巡察组指出的“重视程度不够。‘微腐败’专项整治整改‘回头看’工作动员部署会的会议记录,2018年3月12日与2018年5月22日的记录内容高度雷同”问题,一是街道工委于8月16日,组织开展“微腐败”专项整治整改“回头看”活动,提高对“微腐败”工作的认识;二是规范会议流程,严格会议记录,加强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坚决杜绝类似情况发生;三是相关责任人作出书面检查。

    基本完成整改的1个问题

(三)关于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关于“选人用人制度执行不严格”问题。

3.针对市委第六轮山海关区委联动巡察组指出的“存在混岗混编问题。骊城街道办事处仍然存在行政编制岗位由事业身份人员担任的问题”问题,一是对人员混岗问题进行调查了解,摸清底数;二是根据调查情况,将混岗人员按照人员身份,调整到街道相应内设机构和事业单位,相应的股级干部任免,8月17日工委会研究后报上级职能部门审批。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征求意见时间为2个月(自2019年8月20日至10月20日)。联系方式:电话6684005(工作时间);邮政信箱:抚宁区迎宾路3号,骊城街道办事处;邮政编码:066300;电子邮箱:lcjdzhb@163.com。

 

                                                                                                                                                                  中共秦皇岛市抚宁区骊城街道工委

                                                                                                                                                                               2019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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