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抚宁区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0-08-31 21:14:17 阅读量:853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19年5月31日至7月10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对抚宁区委党校校委会进行了巡察。9月12日,区委巡察组向区委党校校委会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把整改落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
(一)统一思想认识,端正态度抓整改
巡察组向我校反馈巡察情况之后,我校立即召开校委会(扩大)会议,专题研究巡察整改工作。会上,校委班子成员一致认为,区委巡察组在我校巡察,是对我校严格全面的政治体检,是对各项工作的“问诊把脉”。巡察组在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形成的意见和建议,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常务副校长李士新明确要求全校上下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认真对待,敢于面对批评,勇于正视问题,把巡察组的建议和要求真正转化为改进工作的强大动力、转化为解决问题的有效对策、转化为推进党校发展的实际行动,把问题整改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一项政治任务,全力纠正、全力改进。在统一班子成员思想的基础上,在全校范围内召开了巡察整改工作动员会和推进会,提出了正确认识巡察整改、扎实开展巡察整改的要求,在全校上下形成了态度端正、行动有力的整改氛围。
(二)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责任抓整改
为推进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到实处,校委班子多次召开会议,深入分析原因、仔细查找症结,研究制定了区委党校校委会《关于二届区委第四轮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的实施方案》,将巡察组反馈的七大方面23个问题进行了细化分解,明确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按照“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牵头领导、责任部门和负责人,相关职能科室具体落实,形成了齐抓共管、责任明确的整改工作格局。
二、整改落实的成效
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结合实际,逐条制定了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责任领导和责任部门,确保整改“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 针对区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梳理出的23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问题21个,制定整改措施50条。举一反三措施4条,建章立制3个,防反弹措施2个。基本完成2个(招待费没有来函或通知还未完全补齐手续、落实省委第七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档案已部分补齐),未完成0个,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于党的政治建设方面
关于“用‘党校姓党’的根本原则统领各项工作不够有力”问题。
1.针对区委巡察组指出的“学习领会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扎实”问题,我们采取的措施是:一是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充实完善校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和教职工学习计划,将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国党校工作会议精神、《党校工作条例》、区委有关决策部署和会议精神作为学习教育的重点内容,夯实理论基础,注重学习效果。二是组织教职工学习特别是校委班子成员集中学习,必须坚持开展研讨交流活动,提升学习质量。三是组织党员教职工进行知识测试,将测试结果作为作为年度评先评优的依据。累计组织中心组和教职工集体学习13次,研讨11次,测试16次,不断推进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走深走心走实。
2.针对区委巡察组指出的“咨政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我们采取的措施是:每位教师必须根据科研工作计划选取调研课题,所选调研课题必须紧密联系抚宁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教师必须深入基层、深入实际,开展有效的调研,撰写出有深度、有可操作性的报告;党校组织有关人员对调研报告进行评析,择优上报区委、区政府领导批阅。在突出主业主课的基础上,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精心组织开展了教学和科研工作。其中《深入学习贯彻区委二届三次会议精神,强力推进抚宁“二次创业、振兴崛起”新征程》以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宣讲稿(机关版、农村版)和“五讲”专题课,紧密结合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并组织开展了走基层大宣讲活动,受到了广泛好评。
我们先后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新部署专题研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领导干部话国防、乡村旅游发展和基层公共文化服务等专题开展了社科工作,科研成果再上新台阶,受到市委党校领导的关注和充分肯定。先后有六名同志撰写上报了理论文章和调研报告,其中,校领导班子成员围绕主题教育分别带头撰写了《肩负起党校为党员干部补钙壮骨立根固本的重要使命》《关于提高党校教师教学质量的思考》《如何发挥党校在国防教育中的作用》《为国家制度和治理体系建设贡献党校力量》等调研文章;《制度创新与我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探讨》《关于改进干部培训工作的探索》和《谱写党校“和谐”八音 奏响国防教育新乐章》等理论文章分别被国家经济类重点期刊《现代经济信息》、全国综合教育核心期刊《中国校外教育》和《秦皇岛日报》刊发。《推进县域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的策略研究》课题已被省委党校批准立项。《抚宁后明山—垛加堡垒古林画》已面向社会公开出版发行,区委书记孙志川等领导对此十分重视,我校课题主创人员多次专程陪同区领导和区直有关部门负责人进行了实地踏查考察并给予了充分肯定。
3. 针对区委巡察组指出的“课程设置结合本地特色少”问题,我们采取的措施是:一是在保证党性教育和理论教育课程所占比重的同时,课程设置必须与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对接来展开。二是认真落实党校教师列席区委、区政府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制度,使之在备课教学中做到有的放矢。三是坚持每季度深入基层开展一次调研,做到理论联系实际,增强授课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四是加强教学工作的督促检查,主体班授课结束后,发放教师教学效果评价表,对教师进行评教。区委巡察工作结束后,在主体班的课程设置上,我们在保证党性教育和理论教育课程所占比重的同时,紧密围绕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部署,与组织部门共同商量课程表,在科级干部培训班上,新增了区委二届三次全会精神、大气水土环保、脱贫攻坚理论政策、优化营商环境等区情课。组织教师列席区委、区政府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3次,组织教师深入基层调研3次;组织评教活动3次。
4. 针对区委巡察组指出的“图书馆功能作用缺失”问题,我们采取的措施是:图书管理员必须每天清扫图书室,保持整洁的环境。每天下午对教职工开放,方便教职工查阅资料。完善图书借阅制度,确保图书及时登记、及时归还,最大限度地发挥图书室服务教学和科研的实际作用。目前,图书室整洁干净,按时开放,年底,为教职工订阅了党报党刊和业务书籍近10种,为教职工学习创造了良好的环境。
关于“贯彻党的组织原则不严格”问题。
针对区委巡察组指出的“集体决策制度执行不到位。多个‘三重一大’事项未经集体研究讨论”“四个不直接分管和末位表态制度执行不规范”问题,我们采取的措施是:坚决贯彻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认真贯彻执行“三重一大”工作制度;进一步明确“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前必须进行深入的调查研究和充分论证,凡“三重一大”事项实行集体研究讨论决定。严格执行主要领导“末位发言制度”,领导班子在讨论涉及财务、人事、工程建设、物资采购等事项时,要先由分管领导提出拟议事项,班子成员依次发表意见,主要领导最后发表意见,确保决策科学民主。目前已建立健全了党校集体决策制度和四个不直接分管和末位表态制度,并严格落实制度。
(二)关于党的思想建设方面
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问题。
针对区委巡察组指出的“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没有将意识形态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2016、2017年度班子会第一议题没有固化为学习;2018年度班子会第一议题虽为学习,但记录过于简单,只有标题没有具体学习内容;2018年度工作要点和工作总结均未涉及意识形态工作;个别班子成员2018年度述职述廉述学述法报告中缺少意识形态内容”问题,我们采取的措施是:进一步强化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建立健全区委党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坚持每半年召开一次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制定完善区委党校意识形态工作实施方案,抓好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把意识形态工作内容列入校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年度考核内容。制作专门的班子会议记录簿,将第一议题固化为学习,按照区委要求,认真详细记录学习内容,确保档案资料齐全完整规范。目前区委党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已召开专题会议两次,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制定完善了区委党校意识形态工作实施方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根据校领导班子成员分工,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将全校意识形态工作进行细化分解,有力推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落实。把意识形态工作列入校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年度考核重要内容,规范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学习计划、学习内容、学习方法等,由常务副校长亲自审批。印制使用专门的校委班子会议记录簿,第一议题已固化为学习,落实巡察反馈意见以来,校委班子会议第一议题学习五次,并严格落实区委要求,认真详细记录学习内容、方式方法等情况。
(三)关于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问题。
1.针对区委巡察组指出的“民主生活会不规范”问题,我们采取的措施是:一是严格按照召开民主生活会的环节、程序、方法和要求,以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为主题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查摆问题、剖析根源,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找准整改措施,确保巡察整改取得实效。二是做好民主生活会会议材料审查把关,领导班子成员发言必须有发言提纲,避免发言图形式、走过场。三是进一步规范民主生活会会议记录和资料归档工作。巡察后,我校在组织召开民主生活会时,严格按照召开民主生活的环节、程序和要求,做到主题明确,紧密围绕主题确立会议内容,加强民主生活会会前准备,广泛征求群众意见,深入开展谈心谈话,严格发言材料审核把关,结合个人具体情况,有针对性的进行批评和自我批评,明确要求民主生活会上交流发言只批评、不表扬,直面问题,治病去疾;把准“查摆、批评、整改”三个环节,进一步规范民主生活会记录和资料归档工作,使民主生活会切实起到加强团结、改进工作的作用。
2.针对区委巡察组指出的“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不认真”问题,我们采取的措施是:一是严格按照“三会一课”制度的要求,在做好校党支部补选换届工作的基础上,认真组织召开支委会、党员大会、党小组会,每季度进行一次党课教育;二是党支部各位委员要率先垂范,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三是组织会议相关记录人员要认真学习有关会议记录的要素要求,完善规范“三会一课”等各项会议和活动记录。巡察后,我校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今年下半年以来,新改选的校党支部已召开三次党员大会,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传达中纪委九号文件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集中学习党的19届四中全会精神。按照领导干部要带头上党课的要求,常务副校长李士新和一名支委围绕主题教育分别组织党员上了两次党课。同时组织相关记录人员认真学习有关会议记录的要素要求,进一步完善规范各项会议和活动记录。
(四)关于党的作风建设方面
关于“‘四风’问题依然存在”问题。
1.针对区委巡察组指出的“违规借用企业车辆”问题,我们采取的措施是:在今年初事业单位公务用车改革时,我校已将车辆归还企业,但必须认真总结反思,深刻吸取教训,切实增强政治敏感性,确保今后不发生此类问题。巡察后,作为区委党校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常务副校长李士新本人坚持以身作则,带头整改落实。对于“违规借用企业车辆、直到今年年初事业单位公务用车改革时才归还企业”问题,尽管经时任县政府主要领导批准,但常务副校长李士新在校委班子会上认真总结反思,深刻吸取教训,切实增强政治敏感性,杜绝今后不再发生此类问题。
2.针对区委巡察组指出的“津补贴发放不规范,存在违规报销个人手机通讯费问题”问题,我们采取的措施是:立即废止经县清话办批准的多年延续执行的“党校主要负责人凭据报销个人手机通讯费而不领取每月80元通讯费补贴”的规定,严格执行领导干部通讯费补贴标准。巡察后,校主要负责同志按上级补贴标准,已主动将个人在任期间多报销的手机通讯费如数清退校财务室,按财务程序上交区财政支付中心。
关于“担当精神匮乏”问题。
针对区委巡察组指出的“学校的部分土地被人长期无偿使用从事经营活动,区委党校缺乏担当精神,始终未曾研究解决”问题,我们采取的措施是:一是全面清理校内三户无偿使用房屋土地的党校教职工家属(遗属)住户。二是对党校办公楼南北两侧部分土地被人长期无偿使用从事经营活动的历史遗留问题,已与区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沟通协商,进行规范管理。巡察后,我校多次到区国资办等部门咨询、研议、协商,召开校委班子扩大会议组成专班及时向区政府递交了请示报告(抚党校字2019年11号文件),并向区政府主管领导作了专题汇报。区政府责成区国资办、审计局会同区委党校本着“尊重历史、面对现实”的原则,严格执行区政府有关政策规定,请有资质的第三方评估机构分别按历史价格和现价进行评估,按评估价由土地使用人补交2009—2019年土地占用费,并上缴区财政专户,今后实行每五年统一对外招租,并按价值比例分配收益,使这一多年想解决而未解决的问题得到了妥善解决。
(五)关于党的纪律建设方面
关于“财经纪律执行不严格”问题。
1.针对区委巡察组指出的“财政预算执行缺乏刚性”问题,我们采取的措施是:校委会决定向区委组织、人事部门提出申请,尽快招聘或调配一名有从业资格证的专业财会人员,负责党校账目管理;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加强日常公用经费管理,做到年初有预算,并严格按照预算管理执行。巡察后,我校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和财务手续,按规定的程序办理报支业务,对不符合规定的坚决不入账。但目前招聘或调配一名有从业资格证的专业财会人员还未到位,需要组织部门予以帮助解决。
2.针对区委巡察组指出的“‘三公经费’管理不严格”问题,我们采取的措施是:一是结合巡察反馈的问题,立即逐条核实相关规定、制度和文件,补习业务理论和财务知识,找出错误原因并坚决予以纠正。二是强化规矩意识,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和财务手续,按制度按程序办事,严格把关,不符合规定的坚决不入账。三是对于已经发生的上述现象,做出书面说明,补齐相关手续。四是对“2018年公务用车购置运行维护费的使用存在套用资金问题”,经区纪委核查虽不存在套取资金问题,但即知即改,已于七月上旬巡察组巡察党校期间将暂时垫付工资的备用加油卡如数清退回校办公室管理。巡察后,我校即知即改,目前党校账目清晰,规范。
3.针对区委巡察组指出的“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问题,我们采取的措施是:要求校委班子成员和相关人员切实加强业务知识学习,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迅速联系相关部门补填固定资产表,不能拖拉。在用空调数量与固定资产账内记载数量不符的,做出书面说明。目前,我校已补填固定资产表。
4.针对区委巡察组指出的“原始凭证不完整”问题,我们采取的措施是:要求校委班子成员和财务人员加强业务知识学习,严格遵守财经纪律,规范财务管理,坚决杜绝此类现象再次出现。对于已经发生的上述现象,做出书面说明,补齐相关手续。目前我校对部分福利发放业务已补齐手续,做出书面说明。但对招待费没有来函(或通知)还未补齐手续。
关于“工作纪律松驰”问题。
针对区委巡察组指出的“迟到现象严重”、“值班空岗现象频发”问题,我们采取的措施是:召开校委会和全体教职工会议,进一步强调机关工作纪律,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一定要及时准确记录值班日志,不能遗忘。完善《区委党校教职工考勤与请销假管理制度》和《带班值班制度》,严格落实执行,并与年终考核挂钩。 目前,全体教职工自觉遵守机关各项纪律,秩序井然。
(六)关于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方面
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
针对区委巡察组指出的“对党风廉政建设重视程度不够” “对干部职工监督不严”问题,我们采取的措施是: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认真落实年初制定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和落实主体责任的措施,坚持每半年主持召开一次校委会专题学习研究部署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一把手负总责亲自抓,其他班子成员对分管科室具体负责,各科室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明确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在日常工作中一定严格落实,及时记录,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对何敏同志因公出差后将一等座高铁火车票在单位全额报销问题进行了批评教育,其本人已主动将多报销的差旅费清退回校财务室,按财务程序上交区财政支付中心。巡察后,我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记录齐全、规范,教职工受到教育。
关于“监督责任有待于进一步加强”问题。
针对区委巡察组指出的“廉政谈话流于形式” “监督执纪力度偏软”问题,我们采取的措施是:严格落实领导干部“一岗双责”责任制,明确由一把手每半年召开一次廉政提醒谈话,领导班子成员对分管科室人员每季至少开展一次个别谈话,并按照落实廉政提醒谈话制度的有关要求,规范记录谈话内容。对监督执纪力度偏软问题,坚持定期检查与与突击检查相结合、专项监督与日常监督相结合,突出抓早抓小,对情节较轻的及时批评教育,情节较严重的上报上级组织和主管部门处理。目前党校秩序井然,风气良好。
(七)关于巡视巡察整改方面
关于“整改工作被动应付、浮于表面”问题。
针对区委巡察组指出的“对省委第七巡视组巡视整改的民主生活会归档资料不齐全,没有体现征求意见和谈心谈话过程的内容”问题,我们采取的措施是:一是组织全体教职工对巡视巡察工作进行集中学习,进一步提高对巡视巡察工作的认识;二是针对省委第七巡视组巡视整改工作,主要负责同志做到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三是补齐省委第七巡视组巡视整改民主生活会归档资料以及征求意见和谈心谈话过程等内容。目前在党校人少事多的情况下,已组织人员补齐部分档案资料。
三、下一步打算
目前,区委党校扎实推进问题的整改落实,虽然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仍需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坚持常抓不懈,并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省、市、区委重大决策部署,切实加强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不断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推向深入,进一步提升党校工作能力和水平。
(一)强化党的领导,切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认真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把坚持党的领导作为推进党校工作的根本遵循,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突出全面从严治党主题,进一步加强对巡察整改工作的认识,建立健全单位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三重一大”议事制度,规范决策程序,进一步发挥校委会领导核心作用。
(二)加强党的建设,认真落实党风廉政主体责任。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理念,切实履行党建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把党建、意识形态工作和党校工作同步落到实处。以永远在路上的决心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切实履行“一岗双责”的主体责任,真管真严、敢管敢严。认真贯彻落实新党章和《准则》、《条例》等党内法规,全面推进党的政治、思想、作风、纪律建设。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和党支部标准化建设,把巩固整改成果与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紧密结合起来,严格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和组织生活,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进一步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着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队伍。
(三)抓好成果运用,完善整改落实长效机制。坚持标本兼治,在立足整改的同时,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刻剖析问题产生的根源,将整改过程中形成的好做法以制度形式固定下来,巩固和深化整改成果,建立长效机制。进一步加强内部监督管理,严格财经纪律,规范使用资金,完善人事管理,真正做到以制度管权、管钱、管事、管人。持续推进巡察整改成果运用和转化,严格执行相关制度。
(四)深化整改成效,推进事业发展
以巡察整改为契机,把巡察整改工作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党校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和办学治校指示精神以及全国全省党校(行政学院)工作会议精神结合起来,与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委重大决策部署结合起来,积极谋划和推进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的各方面工作,进一步理清思路、完善措施、健全制度,全面推进党校的教学、科研、管理提升到一个新的水平。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征求意见时间为公示之日起2个月。联系方式:电话:6011395(工作时间);邮政信箱:中共秦皇岛市抚宁区委党校;邮政编码:066300;电子邮箱:qyh6011395@163.com。
中共秦皇岛市抚宁区委党校
2019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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