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抚宁区委巡察办 发布时间:2024-09-25 17:00:42 阅读量:211
根据区委关于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4年9月23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区信访局工作动员会召开。区委第三巡察组组长周斌作动员讲话,区信访局局长李利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区委第三巡察组全体同志,区信访局领导班子成员及其他区管干部、机关中层干部参加会议。区纪委监委第一纪检监察室、第一派驻纪检监察组,区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相关同志列席会议。
会议指出,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巡察的重要意义,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推动中央和省市委巡视巡察工作决策部署在抚宁落地见效;要深化政治巡察,紧扣“四个聚焦”高质量推进巡察工作,紧盯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充分发挥巡察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要坚持同题共答,坚决完成好区委交办的政治任务,深化全面从严治党。
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表示,要统一思想认识,坚决拥护区委决策;要全力支持配合,确保巡察工作顺利进行;要严格遵守纪律,自觉接受巡察监督;要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坚决扛牢信访维稳重任,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走深走实,开创信访工作新局面。
据悉,区委第三巡察组在区信访局巡察期间(2024年9月23日至2024年11月23日),设值班电话:18633505169(工作日8:30-17:30接听电话,其他时间仅接收短信);邮政信箱:秦皇岛市抚宁区5号信箱转第三巡察组,邮编:066300;电子邮箱:fnxcz03@126.com;巡察工作联系信箱设在区信访局信访接待公开栏南侧。根据巡察工作职责和有关要求,区委第三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区信访局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与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征地拆迁、涉法涉诉等信访问题,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转交有关单位或部门认真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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