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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工作动员会召开

来源:抚宁区委巡察办 发布时间:2024-09-25 16:59:02 阅读量:183

根据区委关于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4年9月23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工作动员会召开。区委第二巡察组组长祖述鹏作动员讲话,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党支部书记徐丽杰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区委第二巡察组全体同志,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领导班子成员和机关全体人员参加会议。区纪委监委第五派驻纪检监察组相关同志列席会议。

会议指出,要深入学习领会党中央和省市区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部署要求,深刻认识开展巡察工作的重要意义,深入查找和推动解决影响制约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的根本性、全局性问题。要强化自觉接受监督意识,坚持同题共答、同向发力,教育引导广大党员领导干部不断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营造积极健康、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委工作要求在抚宁落地见效。

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表示,要深刻领会开展巡察工作的重大意义和作用,准确把握巡察工作的主要内容和各项要求,主动接受巡察组的监督检查,坚决服从区委巡察组的工作安排,积极主动配合巡察,如实开展工作汇报,实事求是提供情况、反映问题,优质高效做好协调联络、提供材料和服务保障工作。要以此次巡察为契机,进一步理清发展思路,完善工作措施,健全工作制度,全力推动编办各项工作迈上新台阶。

据悉,区委第二巡察组在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巡察期间(从2024年9月23日至2024年11月23日),设值班电话:18633505183(工作日8:30—17:30接听电话,其他时间只接收短信);邮政信箱:秦皇岛市抚宁区5号信箱转第二巡察组,邮编:066300;电子邮箱:fnxcz02@163.com;巡察工作联系信箱设在抚宁区政府四楼西侧。根据巡察工作职责和有关要求,区委第二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举报和反映。其他与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征地拆迁、涉法涉诉等信访问题,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转交有关单位或部门认真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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