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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区统计局党组工作动员会召开

来源:抚宁区委巡察办 发布时间:2024-04-23 15:28:08 阅读量:256


根据区委关于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4年4月15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区统计局党组工作动员会召开。区委第二巡察组组长周斌作动员讲话,区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刘金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区委第二巡察组全体同志,区统计局领导班子成员及其他区管干部、机关全体干部参加会议。区纪委监委第四监督检查室、第四派驻纪检监察组,区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相关同志列席会议。

会议指出,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巡察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接受巡察监督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要深化政治巡察,紧扣“四个聚焦”高质量推进巡察工作,着力查找和纠正被巡察党组织履职担当中的政治偏差和突出问题;要坚持同题共答,坚决完成好区委交办的政治任务。

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表示,要充分提高认识,全面统一思想,自觉接受“政治体检”;要严肃巡察纪律,服从巡察组统一安排,全力保障巡察工作顺利开展;要深入剖析根源,坚决整改到位,以巡察整改为契机,切实把整改工作转化为深化统计改革、推动统计创新的强大动力,以“三不两争”和只争朝夕的精神,奋力开创统计工作新局面。

据悉,区委第二巡察组在区统计局巡察期间(2024年4月中旬至2024年6月底),设值班电话:18633505169(工作日8:30—17:30接听电话,其他时间仅接收短信);邮政信箱:秦皇岛市抚宁区5号信箱转第二巡察组,邮编:066300;电子邮箱:fnxcz03@126.com;巡察工作联系信箱设在区统计局三楼办公室门口。根据巡察工作职责和有关要求,区委第二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区统计局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其他科级干部和重要岗位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与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征地拆迁、涉法涉诉等信访问题,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转交有关单位或部门认真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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