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抚宁区委巡察办 发布时间:2024-04-23 15:22:02 阅读量:234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4年4月16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对抚宁镇3个村“三资”管理专项巡察工作动员会召开。区委第一巡察组组长程新伟作动员讲话,抚宁镇党委书记贺雷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区委第一巡察组全体成员,抚宁镇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及其他科级干部,3个村的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村监会主任及包村干部、区纪委监委第二监督检查室相关同志列席会议。
会议指出,要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真正把巡察监督作为发现问题、寻找差距、改进工作、补齐短板的重要契机,切实增强接受监督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坚决服从巡察组安排,对照专项巡察监督重点,全面梳理农村“三资”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客观公正提供情况,实事求是反映问题,以坚决的态度和扎实的作风,全力支持配合巡察组各项工作,确保高质高效完成专项巡察任务。
抚宁镇党委主要负责人表示,巡察期间,全力配合巡察组工作,自觉接受巡察组的巡察和干部群众的监督,以更严的要求、更实的作风,不断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坚持标本兼治、举一反三,把巡察整改和构建长效机制结合起来,努力实现整改工作与日常工作同促进、共提升。
据悉,区委第一巡察组在巡察期间(从2024年4月中旬至2024年6月底),设值班电话:18633505182(工作日8:30—17:30接听电话,其他时间只接收短信);电子邮箱:fnxcz01@126.com。巡察工作联系信箱:在抚宁镇政府一楼门厅和齐各庄村、程各庄村、寒江峪村3个专项巡察村村委会门前设置。根据巡察工作职责和有关要求,区委第一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抚宁镇3个专项巡察村级党组织集体账务管理、集体资金收支、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和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要求落实、集体资产资源流转交易、接受监督和财务公开等6个方面的情况。其他与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征地拆迁、涉法涉诉等信访问题,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转交抚宁镇和有关部门处理。
分享到:
©中共秦皇岛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秦皇岛市监察委员会 版权所有 冀ICP备05174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