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抚宁区委巡察办 发布时间:2024-04-23 15:24:52 阅读量:197
根据区委关于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4年4月15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区委党校工作动员会召开。区委第二巡察组组长周斌作动员讲话,区委党校常务副校长高加民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区委第二巡察组全体同志,区委党校领导班子成员及其他区管干部、机关中层正职参加会议。区纪委监委第三监督检查室、第三派驻纪检监察组,区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相关同志列席会议。
会议指出,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巡察的重要意义,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推动中央和省市委巡视巡察工作决策部署在抚宁落地见效;要深化政治巡察,紧扣“四个聚焦”高质量推进巡察工作,紧盯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助力“七区三城”建设;要坚持同题共答,坚决完成好区委交办的政治任务。
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表示,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区委决策部署和巡察组的工作要求上来,坚决拥护区委巡察决定;要全力支持配合,严格按照巡察组要求,精心组织、认真准备,不折不扣地完成巡察组交办的各项工作;要强化纪律作风,真正把接受巡察监督的过程作为寻找差距、改进工作、提高自身素质的过程,做到主动担当、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全面整改,切实把巡察成果转化为改进作风、推动发展的具体实践,全面开创新时代抚宁党校事业的新局面。
据悉,区委第二巡察组在区委党校巡察期间(2024年4月中旬至2024年6月底),设值班电话:18633505169(工作日8:30—17:30接听电话,其他时间仅接收短信);邮政信箱:秦皇岛市抚宁区5号信箱转第二巡察组,邮编:066300;电子邮箱:fnxcz03@126.com;巡察工作联系信箱设在区委党校办公楼门口。根据巡察工作职责和有关要求,区委第二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区委党校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其他科级干部,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与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征地拆迁、涉法涉诉等信访问题,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转交有关单位或部门认真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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