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抚宁区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0-09-09 16:52:25 阅读量:568
按照区委统一安排部署,区委第二巡察组对台营镇党委及所辖村级党组织开展常规+专项巡察,时间为6月上旬至8月上旬。根据巡察工作职责和有关要求,区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台营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与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征地拆迁、涉法涉诉等信访问题,巡察组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转交台营镇和有关部门处理。巡察组不接受任何个人查询,也不负责向反映人反馈有关情况。
巡察期间,设值班电话:6017902(工作时间受理);电子邮箱:fnxcz02@163.com;巡察工作联系箱位置:台营镇政府北楼门口。同时,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区委巡察组进行监督,提出意见建议,监督邮箱:fn6017901@163.com。
中共秦皇岛市抚宁区委第二巡察组
2020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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